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北京:18310620158 湖北:13868521911 福建:13859199070  江苏:13868521911
广东:13544057743 浙江:13868521911 江西:13767010828  上海:13868521911   四川:13868521911  甘肃:13868521911 QQ:451182107
业务范围 更多>>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
商业计划书
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风险评估报告
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评估报告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佳木斯市东兴新城综合体项目可行性报告
点击数:1497  更新时间:2017/1/12 

佳木斯市东兴新城综合体项目

 项目背景:

  “城市综合体”就是将城市中的商业、办公、居注宾馆、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进行组合,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多功能、高效率的综合体。城市综合体基本具备了现代城市的全部功能,所以也被称为“城中之城”。由于目前城市客群大多从事脑力劳动,具备一定的物质基础,有追求高档住宅的能力与强烈的意愿,并且一般受过良好教育,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及相应的家庭消费能力,因此,大多追求生活质量,向往高品质的生活,因此,集公寓、商尝休闲、娱乐、主题公园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物业的需求渐成热点。而综合体建筑模式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该项目以“网络城市”作为基本设计理念,以“生态、低碳、人文、宜居”为总体设计目标。建成后的东兴新城环境优美、文化积淀深厚、城市雕塑形态各异、城市建筑风格别致、绿化和谐优美,将成为开放性的园林式现代城市生态花园和东部地区的一颗明珠。

  市场分析:

  城市综合体建设以多种功能为主、各协调配套的多功能、高效率建筑群落,具有超大空间尺度、“通道树型”交通体系、现代城市景观设计、高科技集成设施等特征,是城市经济的新增长点和制高点。当前,城市发展已进入以城市综合体“唱主角”的时代。建设城市综合体,有利于降低城市居民生活成本和企业商务成本,有利于提升物业的商业价值,有利于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因此,城市综合体市场需求旺盛。

  项目位置在东风区长胜路以东,铃铛麦河以西,佳星玻璃厂以北,光复路以南范围内进行城市改造和城市综合体建设,雄踞优越地段,市场前景广阔。

  项目规模与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70亿元,该项目占地面积7.5平方公里,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包括棚户区改造启动区和安置区、商住开发区、异域(俄罗斯风情园)、河道改造部分及东风区和高新区行政中心、现代物流园、星级酒店、东兴新城CBD及城市商业购物附中心、城市美化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商业、酒店、文娱部分预计年销售在80亿元,可提供30000个就业岗位,预计年销售收入达100亿元。

  建设条件:

  佳木斯作为黑龙江东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和全国对俄贸易第一城市,佳木斯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人文优势、资源优势,是了解俄罗斯异域文化的窗口。东风区是佳木斯东部城区,处于城东新城交通枢纽地带,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目前,佳木斯市城镇化率达到36.5%,已进入城镇化加速期,在东风区建设城市综合体有其必然性。

  由于佳木斯市行政中心西迁,商业、文化、商住开发也随之西移,人流、物流等都在发生变化,东风区的城市建设在边缘化。但佳木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区坐落在东风区,在加之一批中省直大企业和佳木斯市三分之一企业驻东风区,人流、物流的发展速度,需要将东风区打造成佳木斯市城市副中心。

  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70亿元,其中建设资金60亿元,其他投入10亿元。

 


 上一条:佳木斯市食用菌及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可行性报告
 下一条:佳木斯电子数码城项目可行性报告
返回上一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拓金项目策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闽ICP备13017816号-5 管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451182107
北京分公司:18310620158 湖北分公司:13868521911 福建分公司:13859199070 广东分公司:13544057743  浙江分公司:13868521911   
江西分公司:13767010828 江苏分公司:13868521911 上海分公司:13868521911 四川分公司:13868521911 甘肃分公司:13868521911
 湖南分公司:13767010828  温州分公司:13736980989 QQ:451182107
网站标签:代写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 企业计划书 商业计划书 投资分析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分析报告 节能评估报告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