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来《关于龙岩市疾控中心异地迁建项目建设规模调整的请示》(龙疾控〔2023〕30号)及附件材料收悉。龙发改审批〔2022〕57号文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208-350800-04-01-803199)。根据《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疾控中心异地迁建项目建设规模的请示》(龙卫规信〔2023〕6号),经市政府同意,结合《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意见函》,经研究,调整批复如下:
一、优化后的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可研批复18900平方米调整为20739平方米(增加1839平方米),其中:地上18124平方米,比原批复增加374平方米用于增设发电机房、医废水处理等功能用房;地下2615平方米,比原批复增加1465平方米用于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及消防水池、生活泵房等。
二、项目总投资估算不变,按18423万元限额控制。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4317万元(含医疗设备费用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09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用1604万元、基本预备费79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已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5000万元和市财政资金1700万元,后续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度统筹落实。
三、其他事项仍按龙发改审批〔2022〕57号文批复内容执行。
请按照“保障安全、满足功能、经济适用”的原则,在下一阶段开展限额设计,落实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