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公安局:
贵局《关于审批龙岩市公安局114移车便民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岩公函〔2021〕33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20〕90号)规定,项目通过市大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局评审,经市政府同意,函复如下:
一、同意龙岩市公安局114移车便民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代码:2109—350800—04—04—891246)。
二、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18号龙岩市公安局大院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企业话务中心,叠加人工语音和移动互联网的优势,建设基于公安网的移车便民服务系统。该系统由互联网区、企业内网区、公安网区等组成,与福建省机动车数据库对接,可处理涉及省内车牌的公众移车类非警务警情。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40.4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请据此函复加强项目管理,保证质量和安全,认真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严格将建设内容限制在批准的范围内,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