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公安局:
贵局《关于审批龙岩市公安局互联网VOIP预警拦截、AI机器人智能回访一体化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岩公函〔2022〕5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20〕90号)要求,结合《龙岩市大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龙岩市公安局互联网VOIP预警拦截、AI机器人智能回访一体化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龙数函〔2022〕22号),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龙岩市公安局互联网VOIP预警拦截、AI机器人智能回访一体化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代码:2210—350800—04—04—805869)。
二、项目业主:龙岩市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18号龙岩市公安局大院内。
四、主要建设内容:平台部署在互联网上,包含境(内)外 VOIP/GOIP 网络电话违法犯罪反制服务、预警反制系统平台服务,包含地区全量 VOIP 电信网络预警、3D 动态展示服务,提升密接者、次密接者及关联人员快速查找能力。同时通过购买《AI 机器人智能回访一体化平台》协助“三公(工)一大”专班电话复核小组快速完成电话复核工作,提高疫情防控事前发现风险数据的能力。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按90万元限额控制,建设资金在2022年疫情防控经费中追加安排。
请据此函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严格将建设内容规模限制在批准的范围内,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