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恳请批复G238丰城市桥东至东昌高速桥东互通连接线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发改字〔2023〕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G238丰城市桥东至东昌高速桥东连接线段通行能力,缓解交通繁忙拥堵状况,完善和优化区域路网,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G238丰城桥东至东昌高速桥东连接线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2304-360000-04-01-332931)。
项目单位为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丰城市桥东镇政府附近,与现有G238国道相接(对应桩号K77+282),经熊家、石碣上、夏家、周家,终点位于东昌高速桥东连接线与G238交叉口往南约600米相接,与现有G238国道相接(对应桩号K79+615)。
三、路线全长约2.61公里,其中主线路线全长2.33公里,改建东昌高速桥东连接线0.28公里。设置桥梁1座,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主线80公里/小时、连接线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主线25.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连接线20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l-2014)的规定。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9165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外,其余资金由丰城市财政资金解决。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件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0000202300018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238丰城市桥东至东昌高速桥东互通连接线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审查意见的函》。
八、请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3年8月9日
年月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