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一章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五年。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是我省最大的实际,抓发展仍然是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胸怀“两个大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进程,以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体现湖北担当、展现湖北作为。
第一节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十三五”时期我省发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面对异常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综合实力提档升级。地区生产总值相继迈过3万亿元、4万亿元大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产业结构实现了由“二三一”到“三二一”的历史性转变。创新能力持续提高,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光芯屏端网”产业集群影响力明显提升。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达到571万户。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跨越,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一期、汉十高铁、天河机场三期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建成投用,“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圆满完成。
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全省58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48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31.84万户88.23万人,彻底改变了贫困地区面貌,改善了生产条件,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
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逐步增强,武汉市获批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武汉城市圈一体化进程加快。市州竞相发展,襄阳、宜昌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城镇化质量不断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全国县域综合发展百强县(市)增加到7个。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展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稳步推进。
改革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积极进展,“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机构改革取得重大成效,省域治理效能明显提升。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货物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8.7%。
生态环境加快改善。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绿满荆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提高到91.2%,13个国考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40.3%,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2%。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顺利推进,丹江口库区一库清水持续北送。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城镇累计新增就业441.8万人,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疾控体系改革步伐加快。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0%,医保覆盖面达到95%。保障性安居工程惠及700余万城乡居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成功举办,全国文明城市增加到10个。
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成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和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疫后重振经济发展战、民生保卫战,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加快恢复。英雄的武汉人民、湖北人民为阻断疫情蔓延作出了巨大牺牲,为全国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作出了湖北贡献,生动诠释了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中国担当。
五年发展成就为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没有完成,但疫情影响的是我省经济发展的节奏而不是趋势,我省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多年积累的综合优势没有改变,在国家和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没有改变。
第二节 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历史性交汇、相互作用、相互激荡是最鲜明的时代特征。“十四五”时期,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我省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从国际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社会大局稳定,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
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给我省带来新的机遇,也带来新的挑战。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明显增强,有利于我省加快“走出去”参与全球价值链和市场布局,同时也面临对外贸易、跨境投资、国际合作等不确定性增加的挑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有利于我省充分发挥产业基础和创新资源优势,加快发展以“光芯屏端网”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补齐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核心产业链,打造我省产业竞争新优势,同时也面临科技创新支撑不足、核心技术“卡脖子”等挑战。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我省发挥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区位优势,在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也面临国内区域板块竞争更加激烈的挑战。我省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不断增强,更有能力、更有条件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和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是我省最大的实际,创新驱动能力不够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协调,生态环境改善任重道远,民生保障还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作为全国疫情最重、管控时间最长、冲击影响最大的省份,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多困难。
“十四五”时期,我省处于战略机遇叠加期、政策红利释放期、发展布局优化期、蓄积势能迸发期、省域治理提升期,机遇大于挑战,前景十分广阔。党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提供强力支撑,伟大抗疫精神正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全省上下要立足“两个大局”,深刻认识我省发展环境面临的新变化,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发挥湖北经济大省、科教大省、生态大省、农业大省优势,抢时间、抢机遇、抢要素,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保持战略定力,扎实办好自己的事,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第三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以及到二〇三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展望二〇三五年,我省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跃升,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与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相适应的综合实力和战略功能。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跻身全国创新型省份前列。现代流通体系支撑有力,市场枢纽功能更为强劲。都市圈经济、县域经济、块状经济实力大幅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湖北基本建成。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文明湖北、平安湖北、清廉湖北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
第四节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推动我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肩负起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湖北的历史使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完善各级党委领导经济工作体制机制,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办好民生实事,促进社会公平,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迈进。
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加坚定自觉地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坚定不移吃“改革饭”、走“开放路”、打“创新牌”,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更大力度创新,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三、主要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我省的发展阶段、环境、条件,今后五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全省经济总量跨越6万亿元。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市场枢纽功能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研发经费投入不断增长,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制造强省、质量强省建设实现新突破。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驱动能力明显增强。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业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能级进一步提升,县域经济、块状经济竞相发展,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
改革开放赢得新优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水平显著提升,努力建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开放型经济突破性发展,跨区域合作深度拓展,内陆开放新高地基本形成。
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诚信守法、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文化强省、体育强省建设持续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文化和旅游产业成为重要支柱产业,优秀文化产品不断涌现,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格局更加稳固,“水袋子”“旱包子”问题有效解决。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湖北样板”加快建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省域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廉洁政府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省域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第二章 坚持创新第一动力 增强发展新动能
坚持把创新摆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围绕“四个面向”,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提高“钱变纸”“纸变钱”能力,加快建设科技强省。
第一节 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优化全省区域创新布局和创新要素配置,加快构建融通协作的区域创新共同体,释放协同创新聚变效应,打造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全域创新体系。
一、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
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瞄准科技前沿,集中布局大科学装置,加快建设顶尖研究型大学,引进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和创新团队,建成一批前沿交叉研发平台,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争创武汉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将“中国光谷”打造成“世界光谷”。推动武汉创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优化提升科技创新核心功能,支撑引领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实施,加快打造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长江中游协同创新的核心支撑区,提升湖北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中的地位。
二、建设基础研究重大平台
加强基础研究,优化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提升全省源头创新能力。谋划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强化设施布局的实用性和开放性,全面提升现有设施性能,推进新建设施的预研预制,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重组全省实验室体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治理高效、创新能力强的专业化分工格局,支撑全省重大产业和优势学科发展。面向重大战略需求,统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优势科研力量,建设一批湖北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加强与中国科学院、高校院所战略合作,加快中科院东湖科学中心等建设。
三、加强区域协同创新
围绕产业布局优化创新布局,加快建设若干创新特色突出、服务功能完备的创新发展示范区。高水平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强化“光芯屏端网”、大健康等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带动鄂州、黄石、黄冈、咸宁创新发展,打造武汉城市圈创新共同体。推进襄阳建设汉江流域区域性创新中心,以汽车、装备等领域为突破口,搭建开放创新平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联动十堰、随州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宜昌建设长江中上游区域性创新中心,以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等产业为重点,建设若干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联动荆州、荆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和新兴产业基地,建设环大学创新经济带、各级各类开发区等创新生态圈,完善创新服务和产业培育体系,探索各具特色的创新发展新路径,成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
第二节 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全省重点产业的高端领域、关键环节,集中突破一批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
一、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探索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湖北路径。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围绕三维存储芯片、硅光芯片、新型显示材料、高端医学影像设备等重点领域,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推动“临门一脚”关键技术产业化,实现率先突破。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以新能源和智能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环保等产业为重点,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前瞻布局未来网络、量子信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前沿材料、空天科技、海洋科技等领域,以应用开发牵引基础研究,推进颠覆性技术研发,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二、推进自主创新产品应用
完善重大项目牵引的自主创新产品应用政策体系,建立更加弹性包容的创新技术准入制度,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和国产化替代。实施国产化应用示范工程,加速国产芯片、软件、终端等产品在政府机关和金融、能源、通信等重点领域应用,推进自主产品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创新生态。制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政策,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创新药物推荐目录管理,推动创新药物进入医疗保障体系。聚焦5G、人工智能(AI)、区块链、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创新应用,探索企业提需求、政府来搭台、协同建场景的模式,有序开放数字技术场景供给,打造5G+、AI+、区块链+等应用场景示范标杆。
第三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一、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全面落实鼓励创新的普惠性财税政策,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落实力度。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与集成、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培育行动计划,优化认定工作机制,力争每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10%以上。深化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推动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加大创新转型考核权重。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
二、支持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
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既能开展基础研究,又能支撑产业创新的企业研究院,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产学研、上下游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快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健全技术创新需求市场发现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发基地,加强创新合作国际化。
三、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
着力打造“双创”升级版,健全服务企业创新创业的功能型平台。加快财政投入的科研基础设施向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开放,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探索建立设备仪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机制,引入专业机构进行社会化服务。推进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建设,完善“双创”示范基地发展机制,加快向融通、精益、国际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评估、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为企业引进人才、开展国际技术合作提供专业、便捷服务。
第四节 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围绕产业发展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构筑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一、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培养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以人才集聚促进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集聚更多人才。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构建完备的人才梯次结构。发挥重大科技计划和人才工程引导作用,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加强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充分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领军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培育、选拔一大批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
二、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推行人才引进新模式,逐步由聚焦个人向聚焦团队转变。实施“楚才引领计划”,积极推进重大人才工程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培育一批核心技术人才、产业领军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着力引进全球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高端人才团队,支持其开展基础科学研究。探索以离岸创新基地、联合实验室等方式,柔性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招才引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更好发挥驻外机构、群团和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滚动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吸引优秀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建立“楚才卡”制度,完善安居、子女教育、医疗、社保等人才保障政策,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三、激励人才各展其能
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形成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制度环境。注重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完善以知识、技能、管理等创新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的激励机制,让各类人才得到合理回报。探索建立高校院所、研发机构、企业科研人员“双跨”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第五节 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
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力争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一、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加快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进“联百校、转千果”科惠行动,建立市州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合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制度,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机构、聘用技术经纪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行财政科研项目成果限时就地转化制度。健全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有效对接。完善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打造“互联网+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过程服务。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科技治理体系建设,推动政府科技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根本转变。持续稳定增加财政对创新领域的投入,优化科技投入结构,逐步加大基础研究和前沿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建立面向需求的项目遴选机制、激励竞争的组织实施机制和精简高效的过程管理机制。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方式,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探索建立以信任为前提的顶尖科学家负责制,赋予充分的人财物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完善科技评价机制,深入推进科技“三评”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科学分类、合理多元的科研绩效评价机制。构建开放导向的科技创新合作机制,促进国际合作。加强科普工作,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
实施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建立全链条、全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天使投资力度,设立省级天使投资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组建天使投资基金群,强化对创新成果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投入。完善和落实创业投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创投机构落地湖北,投资湖北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扩大科技金融信贷投放,加强“政投贷担保”协同,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增值增信和融资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产品创新,探索开发科技企业创业保险,建设高水平武汉科技保险示范区。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探索为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模式。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用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构建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多元调解、商事仲裁、法律服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多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推广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推动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实施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涉外应对和援助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打造知识产权全领域、全链条、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大力创造基础型、原创型、高价值专利,强化知识产权对新兴产业培育的引领作用。
第三章 发展壮大实体经济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等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协同,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深入推进制造强省建设
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推动湖北制造向质量效率型、高端引领型转变,制造强省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以重点行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需要为导向,聚焦市场需求量大、质量性能差距大、对外依赖程度高的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工业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组织协同攻关和应用示范。
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锻造产业链供应链长板。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分行业做好供应链顶层设计和精准施策,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以信息网络、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等产业链为重点,引导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提升产业链控制力和主导能力。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等产业链,加快补齐缺失环节,打造新兴产业链。建立产业链外迁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提升产业链安全保障能力,留住核心企业和关键环节。
实施技改提能工程,推动产业链迈向中高端。全面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力争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45%以上。加快智能化改造,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实现生产过程透明化、生产现场智能化、工厂运营管理现代化。推进绿色化改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开展两业融合试点,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向深度融合。
二、调整优化制造业结构
加快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发挥汽车整车产能和零部件配套优势,促进协同发展,打造万亿级汽车产业集群。优化装备产业体系,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增强产业发展战略支撑能力。巩固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加快安全绿色高效发展,培育万亿级现代化工产业集群。推动食品、纺织等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推进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着力打造产业名城。引导全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布局,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三、提升“湖北制造”影响力
实施优质企业培育工程,增强湖北企业竞争力。着力培育和引进更多头部企业和有终端产品的企业,优化产业生态圈,带动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引导中小企业突出主业,专注细分市场,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交流合作,优化产业链分工协作体系,促进产业联动发展。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湖北产品美誉度。大力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全面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完善质量基础设施,推进计量体系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质量分级制度。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引导汽车、信息、装备、医药、化工等行业龙头企业,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提升行业话语权。营造良好品牌建设环境,推进产品品牌、企业品牌、集群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加强品牌经营,逐步将技术优势、质量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
四、做大做强建筑业
以数字化、智能化建造技术为支撑,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路径,促进建筑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巩固建筑业支柱地位,打造“湖北建造”品牌,力争产业规模、质量保持全国前列。深化工程建造方式、组织实施方式、交易方式和造价管理方式改革。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智能建造,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提升建筑业国际影响力,鼓励建筑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在鄂建筑业央企优势,发展对外承包工程投建营一体化模式,促进我省装备、技术、品牌、服务、标准“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