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发集团: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奥体中心亮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温城发司〔2021〕15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关于温州奥体中心亮化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温发改审〔2021〕24号)、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地点
项目选址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温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内,项目北侧为永定路,南侧为轨道交通S1号线,西侧临近环山东路,东侧靠近温州奥体城。
二、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温州奥体中心主体育场地上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体育综合馆地上建筑面积3933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温州奥体中心主体育场和体育综合馆两栋建筑外立面的夜景照明灯具布置、夜景照明配电系统和控制系统设计,含配电箱进线和弱电进线设计,不含应急照明、疏散照明等照明设计。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93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5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8万元,预备费14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中879万元由温州市财政统筹解决,1270万元由龙湾区财政统筹解决,781万元由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筹解决。
四、项目节能、环境保护及其他
(一)项目节能请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执行,并 认真组织实施。
(二)项目开工前,请做好环评审批工作。
(三)下一步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