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温州体育中心整体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温体财〔2021〕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关于温州体育中心整体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温发改审〔2021〕16号)、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民航路6号,南临锦绣路,北接横河南路,西至民航路,东邻城中锦园。
二、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外整体形象改造提升、游泳馆内部设施修缮更新及体育馆内部设施修缮更新等。室外整体形象改造提升,包括:园林景观约36282平方米、绿化苗木约9783平方米、景观水电约46065平方米、外立面亮化约56800平方米,场馆外立面修缮提升26327平方米、外建筑修缮3550平方米,东围墙高压线电缆落地,监控系统改造等;游泳馆内部设施设备修缮更新,包括:建筑装饰修缮10450平方米,泳池原空调管道拆除580平方米、女儿墙改造3160平方米,场地内灯光改造,高低压配电改造,水循环处理设备更新等;体育馆内部设施设备修缮更新,包括:建筑装饰修缮15103平方米,球场专业灯光改造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296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节能、环境保护及其他
(一)项目节能请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执行,并 认真组织实施。
(二)项目开工前,请做好环评审批工作。
(三)下一步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