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燃气管理站: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龙岩市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申请报告》(龙燃站〔202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20〕90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城建项目立项等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3〕33号)、《关于全市燃气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2〕110号),结合《龙岩市大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对龙岩市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评审的复函》(龙数函〔2023〕3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龙岩市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代码:2305-350800-04-04-275521)。
二、项目业主:龙岩市燃气管理站。
三、建设地点:新罗区南环西路52号市建设大厦5楼。
四、主要建设内容:1.前端应用系统总体架构开发,包括系统管理用户、监管平台、数据集成等;2.后端应用系统开发,包括平台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系统日志、配置管理等;3.第三方平台对接,与大数据局视频监控汇聚平台进行对接,将全市各燃气企业视频数据进行汇总;4.物联数据交换节点,包括基础数据、实时监测数据、物联网设备在线率、监测数据统计分析、设备告警等。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按327.9万元限额控制,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统筹,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安排。
请据此批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严格将建设内容规模限制在批准的范围内,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