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将乐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将文旅函[2023]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将乐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9-350428-04-01-911413)建设,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健身环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原县委党校地块(将乐县第四中学正对面)。
三、项目单位: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拟建设1栋地上四层、地下一层的全民健身中心。地上主要功能包括室内篮球场、体能训练用房、体质测试功能用房等健身用房、器材室、办公室等服务用房、两层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另配套建设广场、道路、绿化、景观等室外总体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22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向上申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不足部分县政府申请一般债筹措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采取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将乐县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