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如何推进充(换)电及加氢设施建设?
对于标准“光储充检”示范站建设,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50万元。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鼓励采用“统建统营”等方式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