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企业怎么参与评价和申请优质中小企业?
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申请,坚持企业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将于2022年8月1日文件正式实施前开放)参与自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就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出台实施细则,具体参与评价和申请的流程请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将印发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将于6月上中旬启动。 特别强调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价认定相关的培训、咨询、辅助申报工作,企业只需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交相关材料即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任何特殊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