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
本标准所称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是指根据《 工程咨询 行业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 年第 9 号令) , 由国家和 省级发展改革委分别指导监督行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的 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开展资信评价的 目 的,是为工程咨询 行业提供健康发展导向,以及为委托单位选择工程咨询单位提供 参考。开展资信评价 , 应统一执行以下标准。
一、总体要求
( 一 ) 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以近 3 年的专业技术力 量、合同业绩 、守法信用记录为主要指标 ,资信评价等级分为甲 级和乙级两个级别。资信评价类别分为专业资信、专项资信、综 合资信。专业资信、专项资信设甲级和乙级,综合资信只设甲级。
( 二 ) 专业资信按照《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划分的 21 个专业进行评定;PPP 咨询专项资信、综合资信不分专业。
( 三 ) 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每年度集中申请和评定 , 已获 得资信评价等级的单位满 3 年后重新申请和评定,期间对发现不
再达到相应标准的单位进行动态调整。
( 四 ) 申请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 目 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
二、甲级资信评价标准
( 一 ) 甲级专业资信。
1.专业技术力量。
( 1 ) 单位咨询工程师 (投资) 不少于 12 人;
( 2 ) 申请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少 4 名咨询工程师 (投资) 和至少 2 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 两者不重复计算;
( 3 )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为咨询工程师 (投资),具有工程 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 ,且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 8 年。
2.合同业绩。
申请评价的专业近 3 年合同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1 ) 主持完成国家级规划咨询不少于 1 项或省级规划咨询 不少于 2 项或市级规划咨询不少于 4 项,且全部服务范围内(规 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 ,下同) 业绩累 计不少于 10 项;
( 2 ) 单一服务范围内完成的业绩累计不少于 40 项,或覆盖 两个及以上服务范围的业绩累计不少于 30 项;
( 3 ) 项 目咨询 、评估咨询 、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三项服务范 围内完成的单个项目投资额 15 亿元及以上业绩不少于 10 项。
3. 守法信用记录。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信用,
没有下列情形:
( 1 ) 列入工程咨询“ 黑名单” 的;
( 2 ) 违反《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规定被发展改革部门 给予警告处罚且列入工程咨询不良记录的;
( 3 )列入其他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适用“在工程咨 询单位资信评价中不予支持”联合惩戒措施的。
4.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 5 年。
( 二 ) PPP 咨询甲级专项资信。
1.专业技术力量。
单位从事 PPP 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 (投资) 不少于 6 人, 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不少于 8 人 , 两者不重复计算。
2.合同业绩。
近 3 年完成 PPP 咨询合同业绩不少于 40 项 。PPP 咨询合同 业绩的认定范围及要求见本标准附注。
3.满足甲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
4.单位从事 PPP 咨询业务不少于 3 年。
( 三 ) 甲级综合资信。
申请甲级综合资信评价的单位 ,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甲级专业资信 12 个或以上;
2. 甲级专业资信 6 个或以上 , 同时咨询工程师 (投资) 不少 于 35 人、12 个及以上专业近 3 年均有业绩、12 个及以上专业均
至少配备咨询工程师(投资)和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各 1 名。
甲级综合资信可以作为所有专业规划咨询和评估咨询业务 能力的参考。
三、乙级资信评价标准
( 一 ) 乙级专业资信。
1.专业技术力量。
( 1 ) 单位咨询工程师 (投资) 不少于 6 人;
( 2 ) 申请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少 3 名咨询工程师 (投资) 和至少 1 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 两者不重复计算;
( 3 )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为咨询工程师 (投资),具有工程 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 ,且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 6 年。
2.合同业绩。
申请评价的专业近 3 年全部服务范围内完成的业绩累计不 少于 15 项。
3. 守法信用记录。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信用, 没有下列情形:
( 1 ) 列入工程咨询“ 黑名单” 的;
( 2 ) 违反《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规定被发展改革部门 给予警告处罚且列入工程咨询不良记录的;
( 3 )列入其他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适用“在工程咨 询单位资信评价中不予支持”联合惩戒措施的。
4.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 3 年。
考虑到工程咨询市场实际情况,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工程咨询 单位可以申请乙级专业资信预评价。预评价的标准为:( 1 ) 单位 咨询工程师 (投资) 不少于 4 人;( 2 ) 申请评价的专业应配备至 少 3 名咨询工程师(投资) 和至少 1 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的人员 ,两者不重复计算;( 3 ) 满足乙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 要求。同一单位只可申请一次预评价,预评价结果满 1 年后自动 失效。
( 二 ) PPP 咨询乙级专项资信。
1.专业技术力量。
单位从事 PPP 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 (投资) 不少于 4 人, 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不少于 6 人 , 两者不重复计算。
2.合同业绩。
近 3 年完成 PPP 咨询合同业绩不少于 20 项 。PPP 咨询合同 业绩的认定范围及要求见本标准附注。
3.满足乙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
4.单位从事 PPP 咨询业务不少于 2 年。
考虑到 PPP 咨询市场实际情况,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工程咨询 单位可以申请 PPP 咨询乙级专项资信预评价。预评价的标准为: ( 1 ) 单位从事 PPP 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 (投资) 不少于 2 人 , 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人员不少于 6 人,两者不重复计算;( 2 ) 满足乙级专业资信守法信用记录要求。同一单位只可申请一次预
评价 ,预评价结果满 1 年后自动失效。
注:1.核定申请 PPP 咨询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的合同业 绩时,本单位从事 PPP 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在入职本单位之前主 持并签字的合同业绩可以计入。
2.本标准所称 PPP 咨询合同业绩包括,县级以上 PPP 项 目规 划的编制 、含有 PPP 项 目 实施专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 PPP 项 目 实施方案的编制、PPP 项 目合同 (含特许经营协议) 的 编制、PPP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编制、PPP 项目物有所值论证或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方案的编制 (计为一项业绩)。
3.PPP 咨询合同业绩用以申请专业资信、综合资信时 ,仅限 于含有 PPP 项 目 实施专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部门 委托的评估、PPP 项 目 实施方案的编制。
4.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兼并、重组等重大变更的 , 需重 新申请资信评价;工程咨询单位注销或破产的,资信评价结果自 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