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0〕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0月20日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pdf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