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块下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船舶污染治理项目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公示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下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1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882号),切块下达我省船舶污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资金1685万元。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发挥效益,按照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及《省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制度》等文件规定,现将拟切块安排的船舶污染治理项目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传真或信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长江处 0731-89990962(传真)
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路8号省发改委长江处
附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2021年船舶污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