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编制完成《村庄规划编制规程》
我区地方标准《村庄规划编制规程》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编制完成。
本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规划程序、规划编制内容、成果要求以及附录八个部分,对农村牧区道路交通、住房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绿化与景观、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等各类设施的建设原则、要求和标准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提高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了技术指导和编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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