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石墨产业发展规划
石墨是不可再生的稀有矿产,是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的战略资源,被欧盟列为2020战略的关键材料之一,对现代工业、国防军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天然石墨生产国,黑龙江省石墨资源居全国首位,产业基础较好,发展前景可期。为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抢抓发展机遇,推动石墨开发和精深加工产业做大做强,把石墨产业打造成为集采选、精深加工与科研开发于一体的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优势产业,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及对我省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八字方针”,推动高质量发展,把石墨产业作为重要战略产业,纳入“百千万”工程,实施保护性开采、规模化开发和全产业链延伸。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石墨资源配置方式,推动重大石墨资源勘查、开采和精深加工项目一体化建设,拉长育壮石墨精深加工产业链,发展配套供应链和衍生产品链,使原料变成材料,材料变成产品,促进石墨产业向集群化、高端化、绿色化、多元化发展,建设全国最大的石墨产业基地,把石墨产业打造成为千亿级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工业强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石墨资源开发利用各个环节,把握资源开发节奏,实施开采总量控制,加强石墨资源整合,建设绿色矿山,推进石墨资源合理高效开发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2.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强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突破制约产业化应用的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石墨产业质量规模全面提升。
3.坚持统筹推进全产业链发展。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引进集采选、精深加工于一体的企业集团,大力发展石墨资源精深加工,生产石墨终端产品,完善配套供应链,发展衍生制品生产,将产业链由材料级向专用级、应用级延伸拓展,实现采选链在矿区完成,初级产品在省内加工转化,高端产品逐步集聚配套、高效增值。
4.坚持改革开放集聚发展。创新石墨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石墨资源配置方式,依托资源优势招大商,吸引国内外石墨产业领军企业投资兴业,实施探采加一体化重大项目,构筑石墨产业集群,打造全省重要的支柱产业。
5.坚持有序开发高质量发展。着力破解石墨产业发展面临的难题,优化产业布局,科学有序开发石墨资源,高水平建设石墨加工项目,推动石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促进石墨产业由粗放向集约化、由资源开采与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石墨资源有序开发,资源整合步伐明显加快,超高纯石墨、石墨烯制备应用等技术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储能材料、密封散热净化材料、超硬材料、石墨烯产业链不断延伸,动力电池、手机等衍生产品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硫酸、盐酸等配套供应链启动发展,全省石墨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亿元以上。
到2025年,石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石墨烯关键技术研发实现重大突破,石墨精深加工下游产品市场全面打开,石墨产业市场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全省石墨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石墨资源保障能力
1.加强石墨资源勘查开发。坚持总量控制、科学有序、合理开发,到2025年全省石墨矿精粉年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吨左右。按绿色勘查要求,集中筛选一批石墨找矿靶区,加大勘查力度,深挖全省石墨矿产资源潜力。提高勘查程度,着力推进现有探矿权的深度勘查,加快林口西北楞等重要石墨勘查成果转化,提高石墨资源综合保障能力。实行探采加一体化招标,把大型和特大型石墨资源配置给具备精深加工能力的战略投资者。加快建设鸡西、鹤岗2个在建项目,谋划新布局建设萝北云山等大型石墨采选项目。
2.激活存量石墨资源。开展现有石墨探矿权专项梳理,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提高勘查程度,加快办理探转采。对停产半停产的石墨矿山因企施策,支持通过兼并重组、技术创新等途径恢复生产,推进6个停产矿山改造工程,盘活存量采矿权。对规模小、达不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的矿山进行淘汰。支持石墨加工企业与石墨采选企业联合协作、交叉持股,强化资源保障。
3.建设绿色矿山。探索建立各级政府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石墨矿山工作体系,构建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新立采矿权出让合同对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明确开发方式、资源利用、矿山地区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使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推动既有石墨矿山绿色化改造,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石墨矿尾矿库治理和综合利用,支持争创国家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
(二)壮大石墨产业集群
依托技术创新和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促进石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推动石墨产品由原料级、材料级向专用级、应用级拓展,不断提高高端产品、前沿产品比重。同时,大力发展配套供应链、服务链产业,壮大石墨产业集群。
1.做强储能材料产业链。围绕新能源汽车发展拉动电池产业需求快速增长这一重点,集中力量统筹推进球形石墨—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储能材料产业链发展壮大,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稳定性。上游积极发展球形石墨、包覆石墨等原材料;中游发展锂离子负极、磷酸铁锂正极等电池材料;下游延伸发展动力电池、消费电子类电池、储能系统、超级电容等储能产品;衍生发展手机等终端产品。把储能材料产业链打造成为最大的石墨加工产业。力争到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50亿元。
专栏一 储能材料产业链
2.做精密封散热净化材料产业链。依托我省柔性石墨产业的基础优势,发挥柔性石墨加工后回弹等新特性,着力发展密封、散热、净化3类下游产品。在密封领域,重点发展石墨封环、石墨胀圈、石墨垫圈、石墨叶片、石墨衬套及石化、汽车、航空航天密封件等终端产品;在散热领域,重点发展超薄石墨纸、散热膜、空调叶脉板等产品;在净化领域,重点发展石墨净水剂、石墨净水薄膜、石墨净水筛、石墨医用敷料等产品;在阻燃建材领域,重点发展石膏板、聚苯板、防火材料等产品。力争到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
专栏二 密封散热净化材料产业链
3.做深超硬材料产业链。围绕石墨人造金刚石在机械、电子、地质钻探及建材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实施高纯石墨、人造金钢石及下游加工产品产业链。依靠技术进步,努力破解物理法提纯的能耗、化学法提纯的氢氟酸等环保因素制约,加快发展99.99%以上的高纯石墨、超高纯石墨、人造单晶金刚石等产品生产,延伸发展金刚石锯片、钻头、切削片、砂轮片、宝石级金刚石等终端产品。力争到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
专栏三 超硬材料产业链
4.做优特种石墨产业链。依托航空航天、核工业、光伏、冶金等领域对特种石墨的需求,重点发展各向同性石墨、氟化石墨、浸硅石墨生产,延伸发展终端产品。在各向同性石墨领域,发展核石墨、超高功率人造石墨电极、冶金坩埚、原子核反应堆石墨构件、开发航空航天石墨高端产品;在氟化石墨领域,开发高温固体润滑材料;在浸硅石墨领域,发展特种耐磨材料,生产石墨乳等产品,积极发展石墨冶金模具等产品。力争到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
专栏四 特种石墨产业链
5.做大石墨烯材料产业链。聚焦石墨烯广阔市场前景,强化技术创新,力争在石墨烯制备和应用产品研发上实现重大突破,在石墨烯产品应用市场开拓上实现重大进展,抢占石墨烯产业化制高点,推动石墨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支持既有石墨烯企业不断拓展市场,实现规模化生产,推进石墨烯应用产品等项目加快建设,积极引进石墨烯领军研发制造企业,重点发展石墨烯润滑材料、石墨烯传感材料、石墨烯散热材料、石墨烯防腐阻燃材料、石墨烯导电剂、石墨烯复合材料等6个领域。加快推进石墨烯烯粉体、石墨烯薄膜制备,石墨烯导电浆料、导电油墨、润滑剂、功能涂料、散热膜、功能膜、吸波材料、纺织前驱体等应用产品产业化进程,力争到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70亿元。
专栏五 石墨烯产业链
6.做实耐火材料和尾矿综合利用产业链。发挥石墨提高建筑材料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具有保温、阻燃、隔音等效果好的优势,瞄准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利用石墨尾矿渣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支持鸡西建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全省重点发展天然石墨电极、镁碳砖等耐火材料,水泥填充料、建筑骨料、石墨尾矿空心砖、多孔砖、环保陶瓷砖、石墨石膏板(砌块)等新型建筑材料。力争到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
专栏六 耐火材料及尾矿综合利用产业链
7.配套发展供应服务链。围绕产业链配套发展服务供应链,降低石墨企业辅助材料成本,依托石墨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供应链上,谋划建设25万吨硫酸、40万吨盐酸、40万吨硝酸、30万吨氢氟酸和5万吨针状焦等生产项目,完善石墨产业的配套供应体系。服务链上,积极开展研发设计服务,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检验检测,发展专业化大型物流企业和物流配送中心,引导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开展设备更新改造、要素保障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生产性服务业滞后问题。力争到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40亿元。
(三)优化产业布局
1.着力打造“1+2+3”石墨产业基地。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创新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政策扶植和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因地制宜,推动石墨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做强哈尔滨新区1个石墨新材料研发制造基地,释放哈尔滨市技术、人才和资本等资源,打造石墨烯、动力电池等产业研发制造集聚高地。做大鸡西、鹤岗2个大型石墨生产加工基地,发挥鸡西、鹤岗等石墨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储能材料、密封材料、超硬材料等深加工产业链,实现资源的探采加一体化集约高效利用。培育壮大牡丹江、七台河、双鸭山3个石墨新兴产业基地。
2.推动石墨产业园区改革发展。鼓励石墨园区根据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建设或改造污水、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支持石墨产业园区积极盘活和处置半截子工程,依法依规处置“僵尸企业”和“僵尸项目”,激活园区土地存量,实现“腾笼换鸟”。通过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清理盘活闲置土地、年度用地计划倾斜等途径,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支持石墨园区创新管理模式,实施以商招商,鼓励各地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石墨产业园区建设。
(四)提升创新能力
1.加强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创新石墨资源开发技术创新能力,争取国家支持,谋划建设国家级黑龙江石墨新材料工程实验室,支持宝泰隆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黑龙江省乐新石墨烯研究院、浩市公司中乌碳晶体重点联合实验室、奥宇集团高导热石墨材料院士工作站、宝泰隆公司北京石墨及石墨烯技术研发中心和宝泰隆北京石墨烯研究院等企业科研机构增强创新能力。积极发挥国家鳞片石墨分技术委员会、中国石墨产业发展联盟、石墨产业技术联盟作用,组织联络科研机构和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创新。
2.建立完善行业标准和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发挥鸡西国家级石墨检验检测中心作用,推动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形成布局合理、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加快石墨领域地方标准研制,积极引导我省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助推石墨产业快速发展。筹建“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黑龙江)”,为全国提供石墨产业专用的量值传递、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和石墨产品全寿命周期技术服务,带动我国石墨产业的发展。
3.强化技术攻关。加强与国际高水平石墨技术研发机构的对接,深化与国内重要石墨研发单位的合作,引进吸收先进石墨创新成果。紧密围绕石墨应用产品和生产加工的关键技术和“卡脖子”环节,集中创新资源,开展重大技术攻关,重点加强真空固体润滑剂、石墨提纯技术、特种石墨、石墨烯规模化制备、高端复合材料、石墨烯导热导电材料、石墨烯功能性助剂、石墨烯触摸屏应用等领域研发,抢占石墨新材料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制高点,力争实现重要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成果。
4.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搭建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畅通石墨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渠道。发挥好各地孵化器平台和载体作用,推动高校院所与孵化器、企业与孵化器、园区与孵化器之间联动。加快孵化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中国电科第四十九所等研发团队的石墨烯吸附海绵、石墨烯锂电池、石墨烯超级电容器和石墨烯传感器等一批创新成果项目,实现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有效对接。
(五)强化招商引资推动项目落地
1.增加项目储备。组织有关地区创新项目谋划思路,加大项目谋划工作力度,建设石墨产业项目储备库,储备一批具有前沿技术的科技成果孵化项目,增加项目储备数量。拓展产业项目生成路径,鼓励存量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和上下游产品配套裂变发展项目,支持各地创新石墨资源配置方式,吸引国内大型企业建设资源开发与精深加工一体化重大项目。
2.强化招商引资。建立“专班+园区”、“目标+考核”的招商引资新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委托招商、代理招商。围绕石墨产业链发展重点,瞄准国际国内领军企业和先进省份,积极对接五矿集团等央企,利用与广东对口合作平台加强广东相关大型企业的合作。支持军工企业发展军民融合石墨产业,积极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争取落地建设一批产业项目。
3.推进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完善项目建设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实施专班推进,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前期手续和困难问题,保落地、保开工、保建成投产。将符合条件的石墨项目纳入全省“百大项目”跟踪推进。实行“管家式”服务,通过主动上门、超前安排、无缝对接,保障落实供水、供气、电力、用地等建设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省级石墨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落实、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有关市政府落实石墨产业发展的主体责任,围绕本规划确定的产业方向和重点任务,推进项目谋划招商建设,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
1.建立石墨产业发展智库,以市场化运作模式,搭建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交流合作平台,开展新材料技术、咨询、融资、信息、检测、标准等服务,推动智库研究与政府决策、企业发展良性互动。
2.积极筹建石墨交易中心,以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方式组织石墨资源、深加工产品、知识产权、股权等交易。搭建新材料产业供需对接平台,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互补与协同合作。
3.加强行业自律,发挥监督作用,加大对石墨采区的监管和巡查,严厉打击盗采资源违法行为,恶意竞价等不良行为,防止不当竞争与虚假宣传,强化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
(三)强化政策支持
在充分对接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相关政策、全面实行省委省政府《深度开发“原字号”若干意见》、《关于加快煤炭资源型城市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确定的政策基础上,创新实施以下政策,支持石墨产业加快发展。
1.加强向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将我省石墨产业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振兴东北等重要规划政策文件,上升为国家战略。
2.统筹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煤城转型发展专项基金、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贷款担保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等,通过财政奖补、股权投资、贷款担保、政府债券转贷等方式加大石墨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石墨企业多元化引入资本做大做强。
3.对石墨矿产资源达到大型、特大型的重点矿山,矿业权通过组织一体化招标确定,优先将资源配置给世界500强等行业龙头企业、集科研与生产于一体能够形成全产业链高效转化的企业,实现资源换资本、换产业,开发生产市场需求量大和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石墨产品。
4.支持石墨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申请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和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支持产业园区针对污染物特点,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建设污水、固体废弃物等处理设施。
5.支持石墨园区“放管服”改革,采取“一会三函”、承诺制、联合审批、并联评审等方式加快石墨产业项目审批。对石墨产业重大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实现“网上办”、“一次办”、“我帮办”,支持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6.对哈尔滨、牡丹江、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哈尔滨新区等石墨产业所在地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省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批职权,由省人民政府委托市(新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批。
7.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大用户直供降低电价,探索采取配电网改革试点降低企业电价。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萝北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试点。
8.在省科技重大专项中谋划实施石墨及深加工专项,支持石墨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9.支持石墨企业发行10年期及以上的长期限企业债券或可续期债券,充实项目建设资本金。对资产规模大、经营效益好的石墨精深加工企业,支持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对资产规模小但未来具有稳定偿债资金来源的石墨企业,支持按照融资—建设—回收资金封闭运行模式,发行项目收益债券。
10.对于科创板首发上市的石墨企业,享受主板上市政策。
11.支持高等院校优化石墨产业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加快培育石墨产业急需人才。实施“头雁行动”,为入选的石墨产业头雁和团队骨干成员提供专项资金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稳定、吸引、用好石墨产业优秀科技人才。支持石墨产业科技人员积极申请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利用国外人才智力,解决石墨产业发展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