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在维护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质量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做好顶层设计、夯实发展基础、优化发展框架,特编制《浙江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本规划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自然保护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制定,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自然保护地发展基础
(一)省域资源本底概况
自然地理。我省陆域面积10.55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面积4.44万平方公里。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5850万人,人多地少。全省港湾众多,海岸线曲折,总长6633公里,占全国海岸线总长的20.30%,其中大陆海岸线1840公里;近海岛屿星罗棋布,全省海岛4300余个,是全国岛屿最多的省份。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呈阶梯状下降,有钱塘江、瓯江、甬江、灵江、飞云江、鳌江、苕溪、曹娥江八大水系和京杭运河浙江段,地形多变、水系发达。
生态系统。我省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处于典型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多样的地质水文条件孕育了复杂多样的生态系统,其中以森林、湿地、海洋三大生态系统最为突出。据2019年浙江省森林资源年度监测结果显示,全省森林面积607.8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1.15%,位居全国前列。湿地生态系统中湿地植物和植被、湿地野生动物均相当丰富,尤其是占比达62%的近海与海岸湿地是我国湿地生物多样性重点分布区和生态安全重要区域,是《中日候鸟保护协定》和《中澳候鸟保护协定》鸟类迁徙的重要栖息地和中转站。海洋生态系统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河口生态系统、海湾生态系统、浅海生态系统、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上升流生态系统和海岛生态系统,其中海湾生态系统、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上升流生态系统和海岛生态系统为浙江省海洋空间中较为重要和典型的生态系统。
自然遗迹。我省自然遗迹资源丰富,从遗迹的物质组成、生成规律与分布背景出发,全省可分为五大地质遗迹区,即浙西北地层古生物与岩溶地貌遗迹区、浙北河口平原遗迹区、浙中白垩纪红盆与丹霞地貌遗迹区、浙东南火山地质与火山岩地貌遗迹区和沿海海岸地貌遗迹区。在294处重要地质遗迹中,世界级地质遗迹有8处,约占2.7%;国家级地质遗迹有78处,约占26.5%;省级地质遗迹有208处,约占70.8%。全省中生代以来的岩浆侵入、火山喷发、矿化活动、断陷盆地和生物遗存是环太平洋构造带最典型、最重要的现象区之一,形成有多处典型破火山构造、重要非金属矿产地和重要古生物化石产地;新生代以来形成的各种剥蚀、侵蚀与堆积地貌在地貌学上具有全国乃至全球性的典型意义,以流纹岩地貌、丹霞地貌和海岸地貌等著称。
野生动植物资源。我省陆生野生脊椎动物分布有790种,约占全国总数的30%。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8种,其中国家一级的有扬子鳄、鼋、中华凤头燕鸥、中华秋沙鸭、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朱鹮、东方白鹳、黑鹳、黑麂、华南梅花鹿、穿山甲、安吉小鲵、镇海棘螈等22种,国家二级的有黑熊、猕猴、藏酋猴、中华鬣羚、中华斑羚、义乌小鲵等106种。我省素有“东南植物宝库”之称,属我国植物物种多样性丰富的省份之一,约有高等植物5500余种,居全国第15位,在我国东南植物区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珍稀濒危植物众多,并大多分布在自然保护地内,百山祖冷杉、普陀鹅耳枥和天目铁木等濒危植物的保护价值极高。全球8条候鸟迁徙路线之一的“东亚/澳大利亚”迁徙通道穿越我省,从北至南的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台州湾、漩门湾、乐清湾和温州湾等,都是候鸟迁徙的重要越冬地和停歇补给站点。
风景资源。浙江地形地貌复杂多样,江河湖泊众多,森林植被丰富,人文底蕴深厚,孕育出得天独厚的名山、秀水、幽林、奇洞、碧海、美岛等自然景观资源及悠久灿烂的人文景观资源。全省风景资源总体上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品质优异,分布广泛。杭州、嘉兴、湖州等地,属浙北平原,地势低平,河网湖泊密布,物产丰富,具有典型的“江南水乡”特征,拥有西湖世界文化遗产、新安江山水画廊等自然文化风光;宁波、舟山、台州等地,主要地貌为宁绍平原、丘陵地带和沿海海岛组成,宗教文化和海岛景观特色较为突出;丽水、温州等地,其山雄、峰奇、石怪、林郁、水清、物种丰富特色较为突出;金华、衢州等地,拥有浙江母亲河——钱塘江以及天目山、古田山、大盘山等名山,以青山、绿水为主要特色;湖州、嘉兴等地,地貌以平原和丘陵为主,以莽莽竹海、水乡风情特色为主。
(二)自然保护地建设成效
初步建立类型多样、规模可观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经过60多年的努力,我省已建立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截至2019年6月,我省有国家公园体制试点1处以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302处,其中自然保护区26处、风景名胜区59处、森林公园128处、湿地公园61处、地质公园14处、海洋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14处。自然保护地扣除交叉重叠后总面积约1.4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的9.6%;海域面积约0.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管辖面积的8.7%。从全省自然保护地数量分布情况看,排名前5的地级市为温州、金华、杭州、丽水和台州;从面积分布情况看,排名前5的地级市为温州、杭州、舟山、台州和丽水;从总体空间布局上看,陆域自然保护地主要集中在浙西北、浙东南等经济相对发达且自然资源相对丰富地区以及浙南自然资源高度富集地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效保护自然文化遗存、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我省目前有世界自然遗产1处、世界文化遗产4处,世界地质公园1处、列入世界遗产预备名录的保护地2处,有效保护了浙西北岩溶地貌景观、浙中丹霞地貌景观、浙东南流纹岩地貌景观和浙东沿海海岸地貌景观等具有极高价值的地貌景观遗迹。自然保护地中包含文物保护单位500余处,有效保护了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我省列入国家极小种群保护物种名录的共有10种,其中9种在已建自然保护区内有分布。列入《中国植物红皮书》第一册20种国家级稀有植物,保护区内分布的有19种。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形成自然保护地建设浙江经验。试点以来,全力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我省体制机制创新优势,理顺管理体制,编制总体规划,完成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推进勘界立标和管护设施建设,建成综合信息管护平台和“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实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建立司法保障机制,开展“清源行动”等打击行动,创新跨区域合作保护,走出了一条富有浙江特色的国家公园创建之路,为经济发达、人口密集、集体林占比高的地方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创造出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和浙江样板。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四大”建设和森林浙江建设等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十大名山公园行动,积极打造长三角一流的森林康养目的地,较好地实现了生态得保护、产业得发展、林农得实惠,走出了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代林业发展路子。充分利用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试点的有利条件,率先开展国家公园GEP单独核算,完成了百山祖园区县乡村三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根据核算报告显示,百山祖园区2019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达535亿元,其中支持服务价值为371亿元,占比69%。同时,百山祖园区联合周边乡镇组建“两山”公司,作为生态产品供给主体和交易主体。由县级政府出资向“两山”公司购买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开启了生态产品政府采购先河。
持续强化本底调查,科研监测硕果累累。“十三五”期间,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组织了综合科学考察,并出版了《古田山生物多样性研究》《浙江清凉峰生物多样性研究》和《百山祖的野生植物—木本植物Ⅱ》等一系列专著。古田山24公顷、百山祖25公顷、天童20公顷和乌岩岭9公顷、千岛湖库区共17.6公顷生物多样性监测样地和样线的研究成果卓著,在Science、Biological Reviews、Ecology和Journal of Ecology等国际期刊发表了一系列高水平论文;被列为十二种世界濒危植物之一的百山祖冷杉,通过科研攻关获得了180余株野生幼苗,并首次在室内成功获得胚培养幼苗;浙江省森林生物多样性样地监测网络建设进展顺利,迄今已在自然保护地内建立了30多个1公顷样地。我省野生动物调查发现丽水树蛙、丽水异角蟾、北仑姬蛙3个新种、98个新记录;野生植物调查发现景宁青冈、凤阳山荚蒾、浙南木犀、仙霞岭大戟等81个新种、112个省级以上地理分布新记录。浙江野生动植物物种持续增长,野生动植物物种新发现、分布新记录华东最多,自然保护地是野生动植物生存的主要家园。
强化监督和科普宣教,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开展“绿盾”行动强化监督,基本扭转了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趋势,压实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责任,强化了全社会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形成了保护地一旦划定就“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氛围。大力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森林旅游节、森博会、十大名山公园宣传推介等系列活动,自然保护地知晓度大幅提升,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多种媒体途径全面展示了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多样性的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树立了地区形象。加强完善自然保护地科普和历史文化宣教系统建设,设置了植物铭牌、地质说明牌、人文景点介绍等标识系统,为公众了解自然科学和各地历史文化提供了形象生动的教材,寓教于乐、惠及大众。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自然保护地建设走进新时代。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一系列对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精准设计表明,我国自然保护领域正在经历一场历史性变革,自然保护地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走进了新时代。
“重要窗口”建设赋予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赴浙江考察时,提出了“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并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赋予了自然保护地建设新使命。同时,全省大花园建设、数字化改革等战略之举为自然保护地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自然保护地建设成为展示浙江生态文明的“重要窗口”持续赋能。
“十四五”规划指明新方向。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都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重要目标之一,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改善生态环境和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为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指明新方向。自然保护地在生态旅游和科普教育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推进绿色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省建设的重要引擎。
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谋篇新格局。念好新时代“山海经”,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是我省“十四五”期间的重要战略。自然保护地在构建长三角绿色生态屏障、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中居核心地位,在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加快长三角生态旅游产业区域一体化发展、实现绿色生态空间区域共享、打造成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生态价值高地上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自然保护地体系目前处于建立的初期阶段,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体制机制待理顺,机构改革虽已将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划入林业部门,但部分市县的保护地行政主管部门仍未明确,人员未转隶,执法监管职能缺失,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够规范。二是空间布局待优化,302个自然保护地中,148个涉及交叉重叠问题,“叠罗汉”现象突出,自然保护地体系缺乏科学、系统的顶层设计,仍存在应保未保的空缺区域及保护地碎片化现象。三是规划质量待提高,部分自然保护地存在规划编制及修编工作滞后、编制不规范等问题,保护地建设发展进度缓慢。四是矛盾冲突待解决,全省自然保护地内涉及城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体人工商品林、矿业权等矛盾冲突区域约29万公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应开展整合优化,逐步予以解决。五是保障体系待完善,国家和省级层面的自然保护地政策体系和资金保障体系未完善,机构改革后,林业部门面临职能增加、力量弱化问题,管理、科研等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六是保护意识待提高,随着社会经济建设快速发展,部分地方对保护和利用的关系认识不够充分,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对自然保护地产生负面影响,科普教育和宣传引导工作应进一步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支撑,弘扬生态文化,推进绿色发展,构建自然保护地新发展格局,为高质量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提供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严保资源。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摸清自然和文化资源本底,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严守生态底线,做到应保尽保。
优化布局,提升质量。统筹规划自然保护地类型、区域分布,查缺补漏,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格局。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实现自然保护地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的重大转变。
完善保障,加强监督。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政策法规体系,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加强科学指导,强化监督与执法检查。健全管理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
社区发展,全民共享。探索自然保护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道路,创新绿色发展机制,谋划重点工程与发展平台。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社会参与,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生态文化宣传。
深化科研,强化科普。加强自然保护地内资源监测和科学研究,提高生态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强化自然保护地科普宣教功能,弘扬生态文化,增强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
(三)发展目标
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形成生态完好、类型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国家级及省级重点保护物种、特殊地质遗迹和地质地貌景观得到有效保护,彰显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定标,确保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按照国家部署做好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基本建立制度体系,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自然保护地陆域部分占陆域国土面积的9.8%以上,海域部分占管辖海域面积的9.0%以上。
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陆域部分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0%以上,海域部分占管辖海域面积的10%以上;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质量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的生态价值高地、世界知名的生态旅游目的地、全民共享的生态体验福地。
表1 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 指 标 层 | 单位 | 基期值 | 目标值 | 指标类型 |
1 | 自然保护地面积陆域占比 | % | 9.6 | 9.8 | 约束性 |
2 | 自然保护地面积海域占比 | % | 8.7 | 9.0 | 约束性 |
3 | 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覆盖率 | % | 42 | 80 | 预期性 |
4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种数保护率 | % | 90 | ≥95 | 预期性 |
5 | 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的勘界定标完成率 | % | - | 100 | 预期性 |
6 | 自然保护地内年访客数量 | 亿人次 | - | 2.0 | 预期性 |
7 | 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村(镇)命名数量 | 个 | 0 | ≥100 | 预期性 |
8 | 科普教育场所普及率 | % | 50 | 80 | 预期性 |
说明:面积数据包含国家公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不含各类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区域。
三、总体布局
(一)空间布局结构
以我省自然地理环境和气候特征为基础,参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以及《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中划定的生物多样性优先区,衔接长三角一体化和全省大花园建设等发展格局,规划构建“双屏五区多点”的全省自然保护地发展空间布局结构:“双屏”即浙西山地生态屏障和浙东沿海生态屏障;“五区”即浙东北水网平原区、浙西北丘陵山地区、浙南山地区、浙中东丘陵区和浙东滨海区;“多点”即11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点。
(二)分区建设发展
1.浙东北水网平原区
概况:该区位于浙江北部,涉及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的20多个县(市、区),主要有一个关键点:以杭州湾为中心的滨海湿地区。
保护价值与保护对象:地势平坦,湖泊众多,水网密布,土地肥沃,是我省最大的平原区,具有丰富的湿地资源。杭州湾是我国沙质和淤泥质海岸的最南线,处于“澳大利亚/西伯利亚”候鸟迁徙路径的中间位置,是重要的迁徙鸟类中转停歇地和越冬地。该区主要保护对象为湿地生态系统,香果树、鹅掌楸、野大豆、银杉、水杉、水松、黄杉等野生植物,以及黑嘴鸥、黒鹳、迁徙鸻鹬等湿地鸟类。
发展思路: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区内工农业愈加发达,已成为我省最密集的产业集聚区之一,因此湿地水质易受工业及生活污染,对生物多样性构成一定威胁。该区重点保护湿地生态系统,通过湿地修复等工程,恢复湿地功能,扩大湿地面积;新建迁徙廊道解决因城市化和开发造成的湿地斑块化、破碎化,使湿地生物种群不断壮大;对重点生境以及极小物种通过新建湿地类自然保护地进行保护。
2.浙西北丘陵山地区
概况:该区位于浙江西北部,与安徽省和江西省接壤,涉及杭州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的近15个县(市、区),主要有两个关键点:一是以浙江天目山、浙江清凉峰、浙江安吉小鲵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中心的浙西北山区;二是以浙江钱江源国家公园、衢江千里岗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淳安磨心尖为中心的浙西山区。
保护价值与保护对象:该区是黄山-怀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内的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纳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计划。区内主要水系有钱塘江水系的富春江、新安江、分水江和太湖水系的东、西苕溪,该区是杭嘉湖地区水源供给地和浙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浙江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和“黄金旅游”之地,在土壤保持、水源涵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价值。该区主要保护对象为钱塘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典型的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和众多自然生态人文景观资源,以及天目铁木、银杏、银缕梅、黄杉、黄山梅、华榛、长序榆、长柄双花木、细果秤锤树、象鼻兰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梅花鹿、黑麂、金钱豹、云豹、安吉小鲵、中华秋沙鸭、白颈长尾雉、红嘴相思鸟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发展思路:结合现有自然保护地分布情况,发现区内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仍存在空缺,特别是天目山脉和千里岗一带的山地森林植被仍具有较大的保护潜力和价值,规划在地带性植被特征明显、现状保存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基础上建立自然保护地,以提升该区域生态保护的完整性。
3.浙南山地区
概况:该区位于浙江省西南部,分别与福建省和江西省接壤,涉及温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的近20个县(市、区),主要有两个关键点:一是以浙江凤阳山—百山祖、乌岩岭、景宁望东洋等自然保护区为中心的浙南山区;二是以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的仙霞岭山脉为中心的浙西南山区。
保护价值与保护对象:该区是武夷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浙江省山地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区域,坐落有浙江第一高峰凤阳山主峰黄茅尖以及第二高峰的百山祖,是瓯江、飞云江、鳌江等水系的发源地,也是钱塘江支流乌溪江、江山港和武义江的发源地。该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方面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价值,主要保护对象有中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和内陆湿地生态系统,以及百山祖冷杉、福建柏、白豆杉、穗花杉、伯乐树、景宁木兰等珍稀濒危植物,黑麂、梅花鹿、白鹳、黄腹角雉、鼋、金斑喙凤蝶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发展思路:该区自然保护地建设成效显著,已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地80余个,空间分布较为均匀,区域生态保护完整性较好,规划进一步优化现有自然保护地体系,对生态保护价值极为重要的区域可加强保护力度,加强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百山祖园区和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强化野生动物生境与栖息地修复,减小破碎度。
4.浙中东丘陵区
概况:该区位于浙江省中部,涉及宁波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的近20个县(市、区),主要有三个关键点:一是以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中心的浙中山区;二是以括苍山为中心的浙东山区;三是以天台山、四明山为中心的浙东丘陵。
保护价值与保护对象:该区是浙江省最大的丘陵、盆地集中分布区,涉及武夷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区内有钱塘江水系的金华江、浦阳江等,曹娥江水系、椒江水系及甬江水系的奉化江等;丘陵起伏平缓,底部开阔,由河谷中部向南北两侧呈阶梯状分布。该区在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价值,主要保护对象有天台鹅耳枥、华顶杜鹃、银缕梅、夏蜡梅、天目木姜子、独花兰、长叶榧、九龙山榧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及白颈长尾雉、云豹、金钱豹、黑麂、苍鹰、游隼、穿山甲、豺、大灵猫、斑羚等珍稀野生动物。
发展思路:该区自然保护地建设类型多以森林公园为主,森林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湿地资源保护仍有空缺。规划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过程中,通过新增和提升湿地公园,进一步加强对重要湿地资源的保护。
5.浙东滨海区
概况:该区位于浙江省东海海域,涉及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市和台州市的近15个县(市、区),主要有三个关键点:一是以普陀山为中心的舟山群岛;二是以韭山岛、大陈岛、南麂列岛为中心的外海岛屿;三是以象山港和三门湾为中心的近海湿地区域。
保护价值与保护对象:区内海岛礁石众多,海洋渔业和海洋旅游资源丰富,港口航道资源得天独厚,是东海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沿海陆地与滩涂区域是候鸟迁徙路线上的重要节点,是浙江沿海湿地水鸟重要的繁殖地之一。该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产品提供方面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价值,主要保护对象有海洋生态系统、近海的湿地生态系统和海岛的森林生态系统,以及普陀鹅耳枥、普陀樟、舟山新木姜子、圆头叶桂、珊瑚菜、海滨木槿、阔叶沿阶草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黑脸琵鹭、黄嘴白鹭、中华凤头燕鸥、角鸊䴘等鸟类为主的珍稀野生动物。
发展思路:加强海洋生态系统资源保护,谋划海洋类国家公园,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海洋公园建设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以及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强化宁波、温州、台州近海湿地区域的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强陆海交界的生态保护力度。
(三)分级建设发展
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空间分布及建设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现状分布较集中于浙西北山区、浙南山区以及浙中东丘陵区;面向滨海湿地保护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相对较少;面向岛屿湿地及其周边海洋保护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趋向分布于沿浙江海岸线的南北两端,中段分布较少,不利于形成服务海鸟、洄游鱼类等动物迁徙的生态廊道。
未来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建设应立足生态本底资源,优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空间分布格局,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群网体系。重点关注海岸带重要河流入海口三角洲区域以及离岸群岛,进一步提升已有自然保护地或设立新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落实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及其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以及动物迁徙廊道的保护。
省级自然保护地空间分布及建设要求。省级自然保护地应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补充,构建生态跳岛,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群网体系进一步连通。重点关注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域边缘地带,通过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设,保护交错区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同时形成生态缓冲区,减少人为活动的干扰与影响,根据资源价值可提升或部分转化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地。
(四)分类建设发展
以构建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为指导方针,科学引导各类型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
国家公园:是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区域。全面提升国家公园管理建设水平,将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建设成为中亚热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百山祖冷杉、黑麂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关键地,长三角地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示范区,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绿色崛起先行区,中国自然保护地科学研究和生态教育引领区,中国经济发达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典范区。谋划海洋类国家公园,推动海洋强省建设。
自然保护区:是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所在区域。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依托数智赋能,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资源管护、科研监测、自然教育、应急防灾、基础设施等体系,逐步实现全省自然保护区的现代化管理。
自然公园: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可以持续利用的区域,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和湿地公园。确保森林、海洋、湿地、水域、生物等珍贵自然资源,以及所承载的景观、地质地貌和文化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资源价值极高的自然公园,可转化为自然保护区。加大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投入,适度开展生态旅游,发展绿色经济,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保留风景名胜区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风景名胜区体系。
(五)规划新建自然保护地
根据生态保护价值评价与自然保护地空缺分析,结合分区、分级和分类建设发展思路,我省规划新建2个自然保护区、14个自然公园,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5个,面积约3.4万公顷。其中,针对浙东北水网平原区,规划在嘉兴地区新建4个自然公园,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针对浙西北丘陵山地区,规划新建位于杭州淳安的磨心尖省级自然保护区,杭州、湖州、衢州等地规划新建3个自然公园;针对浙南山地区,温州、台州等地规划新建5个自然公园;针对浙中东丘陵山区,金华规划新建婺城的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及3个自然公园;针对浙东滨海区,探索谋划浙东海洋国家公园建设方案。
按类型分:谋划国家公园1处,规划新建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12528.96公顷;森林公园4个,面积4456.67公顷;地质公园1个,面积1145.90公顷;湿地公园8个,面积3907.28公顷;海洋公园1个,面积11792.30公顷。
表2 浙江省规划新建自然保护地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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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重点工程清单一览表结合各市上报的“十四五”期间自然保护地重点建设项目汇总梳理而成,投资额为预估性数据。因自然保护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入负面清单等正在研究制定中,重点建设项目需结合政策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年度或分期实施计划时进一步优化调整。
附件:《浙江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